打太極

2011031913:10

3月17日.調解日到了.

前一晚.雜碎終於又沉不住氣了.打了電話給我.說他隔天要出庭.所以希望我能延期.又說他現在在通緝.許多公開場所不方便出現.我在跟他說.要不然.叫我姐姐來.我跟他談.雜碎說.我姊姊也要出庭(一次2個都有?甚麼案子啊?).................呵呵......通緝犯到法院出庭欸?那不等於在警局前裸奔-------自投羅網嗎?還有.調解委員會算是公開場合嗎?

不過.既然人家都已經說了.我也只能隨他.調解本來就沒有強制力了不是嗎?他在怕甚麼?

而我也在18日寄出存證信函.(寄出前我故意打電話跟他確認地址.還跟他說我請教過律師.律師叫我寄的.夠賤吧?)並告訴他我會在星期一到台南地方法院提出異議.屆時將進入催繳程序.他的房子可能遭查封法拍.所以.我再一次問他房子是否要賣?他說要.我就說可以幫他問問仲介.請他把一組鑰匙交給我.他說好.

不管如何.至少我現在不用擔心侵占的問題了.一步一步來.先把借名登記的問題解決了再說.同時申請調解.再不出席.我打算超過一個月調解不成再自己去按鈴申告.

走著瞧吧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