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回覆

2011012702:06
面對問題.逃避絕不是辦法.有誠意可談.但仍須有個期限.否則.這剩餘本金133萬的貸款我也無力負擔.更何況.這筆總計160萬的貸款並非我的餘財.而是當初你說你的房子要抵押給金主150萬.但你說金主要求需要有一間無貸款的房子做保證.因為你是姊夫.我相信你.所以才放心讓聖媛跟你們去.不知為何卻變成聖媛的房子被抵押?但我當時並未計較.因為你說2個月內要還清.所以我當時只希望你能趕快度過難關.後來你說無法清償.要轉貸銀行.我也配合.至此可說仁至義盡.原本我身無負債.信用良好.如今信用破產.名下因您而負債四百餘萬.至今也已超過三年.即便如此.但我仍未曾有過任何惡言相向.如今我上有老父.下有妻兒.家無積蓄.洗衣店的收入也僅只夠維持三餐溫飽而已.目前銀行貸款您已將近4個月未付.我已墊付12000元.眼下寬限期已到. 面對這個窘境.我愧為人子.愧為人夫.所以.也請體諒我的困境.再者.您登記在我名下並向中國信託貸款目前仍有255萬的房子.也請盡快處理.相信可大大減輕您目前的負擔.年關 已至.下個月我會請您出面協商.大家再來討論如何處理?好嗎?

 

以上是我今天回覆給對方的簡訊.當中我已把話講的很明白.動之以情.說之以理.當然是希望對方能權衡輕重.接下來就收到對方的簡訊回覆.內容如下:

今天下午我已至高雄銀行繳款一萬.中信部分幾天內會補繳.對不起.連累你了.

...........呵.暫時不置評.搞不好我很快就會遭到毒手了.